加拿大留学办理签证被拒有哪些理由
一、弄虚作假
在所有拒签原因当中,后果最严重、最应当防范的是因弄虚作假而导致的拒签。其后果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是不可逆转的。
签证申请是法律程序。任何国家为维护其法律的严肃性,对法律程序中的弄虚作假行为都规定了严厉的制裁措施。加拿大的新移民法规定,被发现弄虚作假的申请人,可在拒签后两年内将其列为加拿大“不接受”的人,对其再递交的签证不予受理。对用虚假材料已进入加拿大的人员,一经发现,轻者可限期离境、遣送出境或拘留遣送,重者可处以高额罚款或有期徒刑,或两项并处。
二、条件太差
条件太差的申请就是本来根本不应该递交的申请。这样的申请,送了也是白送,等于浪费资源,还留下了一次完全无必要的拒签记录。
资金堪忧:收入不足、历史不足、来源不明、担保牵强
学生签证申请中最常见的拒签原因大概就是资金问题。
留学需要两大支撑:一是学习,二是学费生活费。如果资金有问题,哪怕学生自身条件再好,签证也会受阻。需要说明的是,这里所说资金有问题,不是说学生家庭的经济条件不够,付不起孩子的学费生活费。这里讲的问题,是未能满足使馆的审批要求。
三、学习计划缺陷
学习计划缺陷对学生签证申请来说是致命的。学习计划,是签证申请中最重要、最关键的文件之一。我常说,“学习计划相当于半个面试”。由于加拿大的学生签证申请绝大多数都不需要面试,签证官只能通过书面材料来了解学生,所以签证官在审阅学习计划的时候,是聆听学生自我陈述的时机。实际上,不少签证官在审批过程中,拿起来认真阅读的第一份材料就是学习计划。其重要性可想而知。
四、斟酌裁定
签证审批的标准并不是精确地量化的,因此,相当大一批申请人的条件并不是那么黑白分明、完美达标,而是或多或少地有些弱点或瑕疵。对这些所谓的“中间线案子”,也就是批准可不批准都有道理的申请,加拿大移民法赋予签证官以很大的斟酌裁定权。只要签证官对申请人的条件信服,就可以批准;反之可以不批准。这就是为什么大致条件差不多的学生或家庭,有的顺利拿到签证,有的却不那么顺;有的首次申请被一签证官拒了,下次申请被另一签证官批准的原因。
但决不要把签证申请当成撞大运。因为它的确不是撞大运。批准或拒签都是有理由的。我们之所以需要精心准备申请,目的就是强调、突出优点和重点,正视、解释弱点和瑕疵,努力避免把命运完全交给签证官的斟酌裁定权。
五、材料混乱
材料上不能图省事,但并不是说材料越多越好。多要多在点上。换句话说,多不一定就是够。应追求材料清晰充实,更不能杂乱含混、甚至自相矛盾。材料混乱造成的拒签虽然有补救的可能,但处理起来更费斟酌。加拿大移民局审理案子时历来有喜欢“薄案子”的行规,厚重的一堆材料影响签证官的审批速度和工作乐趣。
六、择校欠妥
按照加拿大新移民法,只要是在加拿大正规注册、未违法经营的学校(在加拿大注册个学校并不困难),不论学校大小——哪怕同一个城市里,有的学校大到占据了城区的一小半,而有的学校小到只有一两间教室,签证官都无权在签证审批中发表意见评价学校的好坏。
七、难以核实
加拿大使馆的学生签证拒签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,是使馆对收到的大量虚假材料的反感和防范。为此,使馆设立了专门的假案调查组,重点核查有疑点的申请材料和随机抽查一般性的申请材料。这一举措近年来成果不斐,有效地遏制了假材料的泛滥,但每年仍会向几百个被核实材料虚假的申请人发出“黑名单”信,拒签后两年内将其列为加拿大“不接受”的人。
八、审理疏忽
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。在使馆的工作人员当中,签证官是常年的工作最繁忙枯燥的一群人。每天对着一堆真假难辨的材料,平均审理每个案子的时间不超过半小时,签证官的工作压力可想而知道。疏忽偶有发生。对申请人来说,因审理疏忽而导致的拒签称得上是“不可抗力”。处理这类拒签案的挑战是:由于拒签信上所标注的拒签原因通常都非常笼统,要想正确判断是什么了造成了拒签,需要熟悉程序、吃透材料和相当经验,必要时可向加拿大移民局调看审理笔录。
九、材料不全
尽管使馆对递交材料有比较明晰、具体的要求,难以置信的是,竟然很多申请明显材料不全。请注意:材料不全并不是条件不具备,而往往是在签证准备过程中的功课没做好、没做到位。我们不妨换位思考一下:由于加拿大签证申请多数情况下都是“纸上谈兵”,很少面谈,所以签证官只能从书面上“认识”一位申请人。如果材料不全,意味着无法了解申请人的“全貌”,难下判断,拒签就毫不奇怪了。由材料不全导致的拒签是相当冤枉的:明明条件具备,却未充分反映,不仅耽搁了求学的时间,而且还给下次申请增加了难度。
在所有拒签原因当中,后果最严重、最应当防范的是因弄虚作假而导致的拒签。其后果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是不可逆转的。
签证申请是法律程序。任何国家为维护其法律的严肃性,对法律程序中的弄虚作假行为都规定了严厉的制裁措施。加拿大的新移民法规定,被发现弄虚作假的申请人,可在拒签后两年内将其列为加拿大“不接受”的人,对其再递交的签证不予受理。对用虚假材料已进入加拿大的人员,一经发现,轻者可限期离境、遣送出境或拘留遣送,重者可处以高额罚款或有期徒刑,或两项并处。
二、条件太差
条件太差的申请就是本来根本不应该递交的申请。这样的申请,送了也是白送,等于浪费资源,还留下了一次完全无必要的拒签记录。
资金堪忧:收入不足、历史不足、来源不明、担保牵强
学生签证申请中最常见的拒签原因大概就是资金问题。
留学需要两大支撑:一是学习,二是学费生活费。如果资金有问题,哪怕学生自身条件再好,签证也会受阻。需要说明的是,这里所说资金有问题,不是说学生家庭的经济条件不够,付不起孩子的学费生活费。这里讲的问题,是未能满足使馆的审批要求。
三、学习计划缺陷
学习计划缺陷对学生签证申请来说是致命的。学习计划,是签证申请中最重要、最关键的文件之一。我常说,“学习计划相当于半个面试”。由于加拿大的学生签证申请绝大多数都不需要面试,签证官只能通过书面材料来了解学生,所以签证官在审阅学习计划的时候,是聆听学生自我陈述的时机。实际上,不少签证官在审批过程中,拿起来认真阅读的第一份材料就是学习计划。其重要性可想而知。
四、斟酌裁定
签证审批的标准并不是精确地量化的,因此,相当大一批申请人的条件并不是那么黑白分明、完美达标,而是或多或少地有些弱点或瑕疵。对这些所谓的“中间线案子”,也就是批准可不批准都有道理的申请,加拿大移民法赋予签证官以很大的斟酌裁定权。只要签证官对申请人的条件信服,就可以批准;反之可以不批准。这就是为什么大致条件差不多的学生或家庭,有的顺利拿到签证,有的却不那么顺;有的首次申请被一签证官拒了,下次申请被另一签证官批准的原因。
但决不要把签证申请当成撞大运。因为它的确不是撞大运。批准或拒签都是有理由的。我们之所以需要精心准备申请,目的就是强调、突出优点和重点,正视、解释弱点和瑕疵,努力避免把命运完全交给签证官的斟酌裁定权。
五、材料混乱
材料上不能图省事,但并不是说材料越多越好。多要多在点上。换句话说,多不一定就是够。应追求材料清晰充实,更不能杂乱含混、甚至自相矛盾。材料混乱造成的拒签虽然有补救的可能,但处理起来更费斟酌。加拿大移民局审理案子时历来有喜欢“薄案子”的行规,厚重的一堆材料影响签证官的审批速度和工作乐趣。
六、择校欠妥
按照加拿大新移民法,只要是在加拿大正规注册、未违法经营的学校(在加拿大注册个学校并不困难),不论学校大小——哪怕同一个城市里,有的学校大到占据了城区的一小半,而有的学校小到只有一两间教室,签证官都无权在签证审批中发表意见评价学校的好坏。
七、难以核实
加拿大使馆的学生签证拒签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,是使馆对收到的大量虚假材料的反感和防范。为此,使馆设立了专门的假案调查组,重点核查有疑点的申请材料和随机抽查一般性的申请材料。这一举措近年来成果不斐,有效地遏制了假材料的泛滥,但每年仍会向几百个被核实材料虚假的申请人发出“黑名单”信,拒签后两年内将其列为加拿大“不接受”的人。
八、审理疏忽
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。在使馆的工作人员当中,签证官是常年的工作最繁忙枯燥的一群人。每天对着一堆真假难辨的材料,平均审理每个案子的时间不超过半小时,签证官的工作压力可想而知道。疏忽偶有发生。对申请人来说,因审理疏忽而导致的拒签称得上是“不可抗力”。处理这类拒签案的挑战是:由于拒签信上所标注的拒签原因通常都非常笼统,要想正确判断是什么了造成了拒签,需要熟悉程序、吃透材料和相当经验,必要时可向加拿大移民局调看审理笔录。
九、材料不全
尽管使馆对递交材料有比较明晰、具体的要求,难以置信的是,竟然很多申请明显材料不全。请注意:材料不全并不是条件不具备,而往往是在签证准备过程中的功课没做好、没做到位。我们不妨换位思考一下:由于加拿大签证申请多数情况下都是“纸上谈兵”,很少面谈,所以签证官只能从书面上“认识”一位申请人。如果材料不全,意味着无法了解申请人的“全貌”,难下判断,拒签就毫不奇怪了。由材料不全导致的拒签是相当冤枉的:明明条件具备,却未充分反映,不仅耽搁了求学的时间,而且还给下次申请增加了难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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